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5-026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21.4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 2024 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3.11 条所列情形,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3.公司预约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3.5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
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
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 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