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内容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菲律宾光伏
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1.76 亿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54 亿元,账面价值 5.22 亿元。审计机构未能就其未来能够收取光伏项目合同对价 5.22 亿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截至目前,公司与业主方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尚未对光伏项目进行结算。前述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尚未消除。前述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 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21.4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 2024 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3.11 条所列情形,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4.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3.5 条第二款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七节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 合同资产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中程
菲律宾光伏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1.76 亿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54 亿元,账面价值 5.22 亿元。我们未能就其未来能够收取光伏项目合同对价5.22 亿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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