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工作年限、当地同类企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与公司所订立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二)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与独立董事一样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权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周期内目标绩效达成情况及贡献程度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八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不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后,公司可以临时性
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 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
会有权决定是否扣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 的部分或全部薪酬: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