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2025年10月修订)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 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员会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
见》(以下简称“《深化改革意见》”)、《国
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通知期限批复》”)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特别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在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在深圳市深圳市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 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式发起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登 记 并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279446850J。 91440300279446850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 股”)4700 万股,于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2011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以下简称“A 股”)4700 万股,于 2011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准,发行 28,759,000 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
“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 核准,发行 28,759,000 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
表 143,795,000 股 A 股股票,2022 年 11 月 14 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
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算代表 143,795,000 股 A 股股票,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石龙社区龙耀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区、 道石龙社区龙耀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2 楼 D 区-9 楼;邮政编码:518108,电话: 区、2 楼 D 区-9 楼;邮政编码:518108。
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为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45,806,346 元。 1,847,462,446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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