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9,663,346 股为分配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9,990,312.6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70000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9,663,346股为分配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990,312.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79,663,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6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1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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