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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19:55:33 股吧网页版
理邦仪器: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李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淳,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国浩研究院院长。曾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首席法律顾问;深圳市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首席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现兼任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席会议

6 6 0 0 否 2 0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
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与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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