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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19:55:30 股吧网页版
理邦仪器: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性质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
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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