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9:55:30 股吧网页版
理邦仪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委员仍为公司董事的情况下,如因委员的辞职导致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委员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委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而导致战略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业务创新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二)董事会秘书将会议文件提交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建议或提议,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由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四)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或提议存在异议的,应及时向战略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
持。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战略委员会任何一名委员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但应说明情况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