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喻;证券代码:300205)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包括该公司在内的4名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104亿元,并支付截至2024年5月6日的利息5.86万元,以及从2024年5月7日起按约定利率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后续利息。此外,公司还需承担律师费、受理费及保全费等费用。
公告显示,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因民间借贷纠纷而起,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闫春雨、沈进长偿还借款本金2.13亿元(因原告撤回部分诉讼请求,本金由2.76亿元调整为2.13亿元)及相应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等。
判决书同时还包括以下内容:被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闫春雨、沈进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万元;该案案件受理费1,168,075元,由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69,700元,被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闫春雨、沈进长共同负担998,375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闫春雨、沈进长共同负担。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预付的鉴定费6万元,由被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ST天喻表示,该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表示将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金融行业业务、通信与物联网行业业务及交通行业业务。
业绩方面,该公司表示,2025年上半年,由于公司尚未从SDN制裁清单中移除,公司业务持续遭受重大影响,且公司资金冻结情况尚未完全解除,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该公司日前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1亿元,同比下降83.15%;归母净利润亏损1.2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13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