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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07:16 股吧网页版
ST天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财务报表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8019号

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8019 号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
息”)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318081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天喻信息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盈利和亏损交替发生,本年选取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年
平均营业收入作为基准,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144,636.21 万元,按 0.5%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723.18 万元。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一)疑似关联方资金占用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喻信息应收代理商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通”)198.43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回款;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喻信息应收锦瑞通 11,885.99 万元,系其未及
时将客户回款支付给天喻信息所致。经查其将该款项拆借给第三方公司深圳市
铺行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铺行网”)。锦瑞通已于2024年4月24日、
2024 年 4 月 25 日向天喻信息支付上述款项。

结合本期公告及司法资料显示,2024 年 4 月,锦瑞通、铺行网和深圳市昌
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喻信息、闫春雨作为共同借款人向申请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借款 6,000.00 万元,申请人先将资金转入铺行网、铺行网转入锦瑞通账户后最终流入天喻信息账户;天喻信息实控人闫春雨向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3,000.00 万元并指定铺行网作为收款方;天喻信息子公司昌喻投资向深圳红茶世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茶世家”)转账4,000.00 万元,资金流向不明,经查红茶世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徐志恒为锦瑞通监事。

我们未能对以上事项进行完整的资金流穿透,因此无法判断锦瑞通回款资金的来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上述资金往来的商业合理性及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金额进行调整。

2.天喻信息的采购中间商收到货款后未向上游供货商支付货款,导致天喻信息及子公司武汉承喻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喻物联”)被起诉。其中因中间商深圳市睿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宇源”)导致的涉诉本金179.80万美元,天喻信息计提预计负债96.30万美元(人民币 692.24万元);因中间商聚仁思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仁思创”)导致的涉诉金额 1,889.92 万元,承喻物联计提预计负债 1,889.92 万元。睿宇源与天喻信息实控人闫春雨控制的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邻近,聚仁思创函证收件地址与天喻信息子公司武汉天喻世元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 天喻世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址重合。

由于无法对采购中间商实施有效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间商与天喻信息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此外,由于无法与实际控制人闫春雨进行充分有效沟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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