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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6 16:18:52 股吧网页版
ST天喻: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7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5-009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因股权回购纠纷,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上市公司”)作为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一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赞普”)、被申请人二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支付”、“标的公
司”)依约支付股权回购款及回购剩余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二、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为推动股权回购纠纷一案尽快解决,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亿赞普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对本次仲裁案件进行延期,待亿赞普履行完毕《和解协议》中相应条款的约定后,公司将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撤销本次仲裁案件。
(一)签署本次《和解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和解协议》签署事项已经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本次签署《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充分沟通,确认鲲鹏支付上市是实现天喻信息投资目的并顺利退出,保障各方权益最大化的最佳路径,双方达成和解,签署的《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双方约定要求标的公司实现上市的时间点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且上
市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75 亿元。

2.甲方为及时了解标的公司上市进展,可选派一位人员参加标的公司上市相关推进会议。参与形式为线上或者线下,参与人员由甲方书面指定,乙方予以配合。乙方确保对甲方有关上市推进的情况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不得有隐瞒,否则应当承担对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

3.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向深圳昌喻或深圳昌喻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人民币 2000 万元,作为部分履行款项,该 2000 万包含的回购金额本金与利息按照乙方与深圳昌喻签订的《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2023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23 补充协议》”)第一条确定。

4.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协作,实现可行的由甲方通过深圳昌喻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全部转为甲方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方案,双方共同推进并实施该方案,并提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甲方通过退出深圳昌喻的方式直接持有标的公司的 8.11%股权(第 3 条按期支付为前提,最终股权比例以甲方退出深圳昌喻时确认的数量为准),在甲方的支持下,由乙方积极推动、协调深圳昌喻的其他合伙人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南昌水投”)、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中科红樟”)同意该方
案,且推进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5.乙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16%股权质押登记于甲方名下,用以为乙方在本协
议第 3 条、第 4 条、第 10 条的履行提供担保。在甲方协调深圳昌喻与乙方达成
约定将标的公司 19%股权出质解除,乙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16%股权质押登记于甲方名下,股权质押解除和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同时办理。双方承诺向工商提交的资料合法有效,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此 19%股权出质不能解除,甲方应及时解除如已质押的 16%股权。

6.标的公司向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一个月前,甲方对标的公司 16%股权质押权即告灭失。上市保荐机构向标的公司送达定稿的上市申请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备齐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的所有文件资料,并配合乙方
办理完成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7.如果标的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完成第 1 条约定目标但甲方已经
根据本协议第 5 条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的,乙方应当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前重新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16%股权质押登记于甲方名下。

8.乙方承诺发挥自身资源,积极帮助甲方获得 IT 建设项目合同。

9.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立即向深圳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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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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