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2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海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0,866,6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163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 117,404,5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163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13,462,0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00%。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8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41,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3%;反对 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86,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 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44,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5%;反对 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弃权 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3%。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88,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4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7%;反对 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弃权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788,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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