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对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通过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达到风险可控,以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事项和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无超越内控制度的权力;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
范围的包括公司、子公司及公司所属事业部及部门。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及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控制、预算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与沟通等。
(二)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管为主要框架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范运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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