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5-07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终止股权并购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与长沙正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浩”)、湖南华汛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汛”)签署《股权并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有意通过股权并购或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等方式取得湖南华汛股权,进而取得湖南华汛控制权,长沙正浩支持配合本次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由于各方未能就并购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一致,公司、长沙正浩、湖南华汛决定终止前述已签署的《股权并购合作协议》,并于2025年10月29日签署了终止合作《协议书》。
二、《协议书》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正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湖南华汛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2、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终止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含其附件、补充约定等)立即终止,
各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均不再履行。
各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不存在纠纷,不存在依据原协议向其他方主张任何与本次并购相关的权利、费用、赔偿或违约责任等情形。
(2)保密信息的处理
各方确认,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已相互披露的保密信息仍受原协议约束,保密期限及例外情形按原协议执行。
(3)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终止合作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各方未能就并购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一致,各方共同签署本次终止合作《协议书》。本次签署终止合作《协议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协议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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