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及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 229,466,011.41 元,加上母公司 2024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2,159,369,477.81 元,
减去 2024 年度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利 61,248,457.35 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327,587,031.87 元,合
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65,369,620.2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27,587,031.87 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股本的 50%以上
时,可不再提取。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 50%。
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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