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与金昌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
昌建投”)签订了《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在金昌市金川区西坡光伏园区合作建设 10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5700 万元人民币,持项目公司 95%的股份,金昌建投以现金方式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持项目公司 5%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金昌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庆阳路 7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学英
注册资本:20375 万元
经营期限:2005.10.17-2027.9.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昌建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产权控制关系
(三)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金昌建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0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实施地:金昌市金川区西坡光伏园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 兆瓦(MW),实际装机容量以最终并网验收容量为准。
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自项目公司取得项目开工批复文件之日起计算,预计为 5 个月,如遇影响项目建设的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则最长不得超过 7 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与标准: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光伏电站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批的项目设计文件进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与场站工程、光伏组件阵列、逆变器、变电配电设备、电网接入设备、监控与运维设备、线路工程、计量与通信配置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与调试。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以在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金昌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双方同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合作,并尽最大可能为合作对方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且承诺为对方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和个性化的服务。
(三)双方一致同意,结成合作伙伴,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业务品质,推动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快速增长和全面进步。双方开展业务合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乙方出资 5700万元,甲方出资 300 万元。
(五)甲方有权对项目建设、运营过程进行监督,依法查阅项目公司的财务报表、运营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
(六)乙方是项目建设的主要负责方。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自主选择施工队伍和设备供应商;协助项目公司制定运营管理方案,负责项目运营初期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实现并网发电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
(八)项目公司应制定完善的设备维护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设备正常运行,保障项目安全稳定发电。设备维护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进行,维护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九)违约条款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