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一切收入与支出都必须纳入企业财务会计账内核算,做到有账有目,账目清楚;严禁账外经营和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加强财务队伍建设,重视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的基本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并维护财经纪律,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编制公司财务收支预算,加强经营核算,认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认真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管理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
(三)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调配资金,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财务部及下属企业财务部门配合公司审计部的工作,协助其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督促企业有效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应按照《会计法》设置财务会计机构。企业财会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根据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而定,所有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聘任或解聘应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财务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审计程序规定及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同意外,严禁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强化经营的过程控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各项财务收支必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应按时编制财务预算;公司财务部根据各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经综合平衡调整后,编制公司的年度合并财务预算,报董事会审定,董事长和总经理签字后下发各企业执行。
第十四条 下属企业的投资预算只包括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种生产性设备、办公设备的购置和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零星的各项资本性支出。
对未可预见的对外投资,必须于形成意向前向公司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专题报
告。
第十五条 下属企业应将年度预算按季度对各项指标进行明细分解。各项收入指标应根据年度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预测;各项支出指标应根据经营计划进行预测;成本、费用指标预算的增长水平,不得超过企业销售收入增长水平,并纳入经营者年终考核。
第十六条 预算管理具有严肃性,企业年度内的一切开支必须严格按各项预算执行;每半年将实际与预算的执行情况以书面表格形式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年终对各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下属企业确因国家政策、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而较大偏离预算的,对偏离预算的筹资、投资、经营等各项指标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公司,说明偏离预算的原因,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修改原预算。
第四章 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境外企业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所在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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