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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20:23:08 股吧网页版
潜能恒信: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提案的拟定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按照如下方式拟定提案。

(一)董事长负责组织拟定下列提案:

1.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2.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及上市;
4. 收购公司股票;

5.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6.股东会审批权限内的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
财等交易;

7.股东会审批权限内的贷款、担保;

8.股东会审批权限内的关联交易;

9.董事长权限内的有关公司人事的提名。
(二)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下列提案:

1. 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生产经营计划;

2.总经理工作报告;

3.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公司贷款、担保;

4.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
财等交易;

5.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关联交易;

6. 在总经理权限内的有关公司人事提名、任免;

7. 有关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
(三)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拟订下列提案:

1. 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2. 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拟订下列提案:

1.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报酬和支付方式的议案。

2.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规则、细则的
修正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 会议的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六)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七)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八)董事应当亲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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