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有效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统一公司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各级子公司应依据本制度,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三条 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合理组织会计核算,有效实施财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体系,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纳税,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
第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
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第五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财务部是公司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进行财务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准则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办法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二)组织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地编制各期财务报表(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度财务报告;
(三)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和财务分析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财务风险防范,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配合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等,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六)负责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保障财务数据安全;
(七)负责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考核;
(八)组织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第七条 公司财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财务部应保持岗位设置的相对稳定与合理性,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八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九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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