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尔转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维尔转债(债券代码:123049)将于2025年4月14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维尔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2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4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票面利率为2.5%。
6、“维尔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截至2025年4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维尔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5年4月11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维尔转债”或“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3.00%。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4月1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于2025年4月14日支付2024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的利息。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中文简称:维尔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049
3、可转债发行量:91,723.87 万元(9,172,387张)
4、可转债上市量:91,723.87 万元(9,172,387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年5月12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19日至2026年4月12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 为年利息额;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负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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