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5-039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相应内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本章程。 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时,同时担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的文件。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的文件。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 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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