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
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
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
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
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 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
公司或开发项目;
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
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
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公司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
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
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战略投资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
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
资和合营、租赁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对子公司及
控股公司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
第十二条 战略投资部负责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组等投资项目负
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
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
程等的法律审核。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五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1、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建议进行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
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2、 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
3、 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六条 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
及时登记入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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