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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6:05:13 股吧网页版
神农种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期间,以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审议总经理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八条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授权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四)拟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五)审议批准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权限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事项和贷款事项等事项及其行为;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门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员工的聘任、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九)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代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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