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益文,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MBA 硕
士,注册会计师。1995 年 8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湖南大华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04 年 2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湖南新星房地产估价有限
公司董事长;2007 年至 2012 年,兼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200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
年至 2020 年,任长沙艇上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
任湖南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孙益文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孙益文 独立董事 5 1 4 0 否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参与了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沟通、协调和监督工作,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议案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董事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 2024 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发生。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积极参与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了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我也参与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提出了改进建议,帮助公司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同时,审计委员会审核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等议案。
(二)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我在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方面,
都提供了客观、公正的意见,确保了公司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三)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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