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竹青,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副教授。1994 年 11 月至今,任
海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化学教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朱竹青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朱竹青 独立董事 5 4 1 0 否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参与了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沟通、协调和监督工作,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个人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就议案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董事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 2024 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发生。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标准及考核情况提出了供公司参考的意见。
(二)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 2024 年报相关工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沟通审计重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审核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等议案。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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