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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20:01:06 股吧网页版
国投智能:国投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2

国投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

二 0 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公司党委
第六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国投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厦门市美亚柏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705420347R。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3条 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63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350 万股,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国投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DIC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Co., Ltd.

第5条 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二期前埔东路 188 号 19 层
邮政编码:361008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9,477,310 元。

第7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10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1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12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和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人员。本章程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且在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13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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