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峰女士因公出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选董事戴新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104 人,代表股份数 337,534,5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2805 %。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 5 人,代表股份数 296,837,0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9769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99 人,代表股份数40,697,50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3036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227,3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反对 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09 %;弃权 6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表决情况:同意1,717,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282%;反对
2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84%;弃权 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34%。
提案 2.00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221,3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2%;反对 24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弃权 6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319%;反对 2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22%;弃权 6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60%。
提案 3.00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225,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5%;反对 2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 6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