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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8 16:58:02 股吧网页版
通裕重工: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或者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做出的决定,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或在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情况下,行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召集主持管理层会议;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年度预算有权决定公司拟发生的单项金额在500 万元(不含)以下的交易,并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有关情况;

(十)签署应由总经理签署的文件;

(十一)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方案;

(十二)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时,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第九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征询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条 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分管工作,或受总经理委托,处理专门事项或活动。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总经理决定,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二)决定并组织实施分管领域年度、季度计划,负责分管领域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和追踪考核;

(三)组织拟订分管领域及其所属企业机构设置方案,定岗定员;

(四)组织拟订公司具体管理规章;

(五)组织拟订分管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六)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出差或休假期间,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责。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为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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