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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8 16:57:08 股吧网页版
通裕重工: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设置相应处置工作小
组;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审定舆情工作办公室提交的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新闻发布方案(若涉及)等,决定新闻发布内容(若涉及),确定新闻发言人(若涉及);

(三)领导、指挥舆情处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等政府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负责做好舆情会商研判会议资料的归集整理、存档等工作;

(六)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舆情工作组下设舆情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舆情工作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七条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舆情管理中介机构协助进行舆情信息监测、收集、分析、舆情危机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舆情信息监测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作为舆情管理的配合方,应积极配合舆情工作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开展舆情信息监测等工作,及时向舆情工作办公室或董事会办公室通报内部治理、日常经营、合规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舆情,并根据需要配合落实舆情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职责。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面临的舆情情况,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召开舆情会商研判会议,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上级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参加,共同分析、研判舆情。舆情工作组是实施舆情会商研判工作的牵头部门。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召开舆情会商研判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政府部门等单位关于舆情防范和处置方面的安排部署;

(二)分析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面临的舆情风险,研判舆情发展态势,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子公司开展舆情预防工作;

(三)监测敏感舆情信息,在舆情产生的萌芽期快速反应,形成有效的处置预案;

(四)拟订舆情处置方案,并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舆情会商研判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舆情实际情况随时召开,及时启动舆情处置程序,抓好处置方案落实,妥善解决问题。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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