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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6 18:39:09 股吧网页版
通裕重工: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5月6日,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或“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及其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交控集团”)与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惠资本”)在广东省珠海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港集团将持有的公司604,032,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0%)转让给国惠资本,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2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40,952,594元。珠海港集团将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转让股份交割后(指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88,394,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即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排他且唯一地委托国惠资本行使,授权国惠资本按照自身意思表示行使珠海港集团作为公司股东而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表决权委托期限自转让股份交割之日起36个月。

2、《股份转让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1)经各方加盖公章;(2)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1)经各方加盖公章;(2)各方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3)《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款已全部支付至珠海港集团。

3、若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宜顺利实施完成,国惠资本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

4、本次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制权变更有关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及其控股股东珠海交控集团与
国惠资本在广东省珠海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港集团将持有的公司 604,032,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0%)转让给国惠资本,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2 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40,952,594 元。珠海港集团将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转让股份交割后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188,394,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即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排他且唯一地委托国惠资本行使,授权国惠资本按照自身意思表示行使珠海港集团作为公司股东而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珠海港集团、珠海交控集团与国惠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珠海港集团、国惠资本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控制表 持股数量 持股 控制表
(股) 比例 决权比 (股) 比例 决权比
例 例

珠海港集团 792,427,590 20.33% 20.33% 188,394,890 4.83% -

国惠资本 - - - 604,032,700 15.50% 20.33%

注:上述持股比例及控制表决权比例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进行计
算,鉴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完成,控制表决权比例的统计暂未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5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惠资本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珠海港集团变更为国惠资本,实际控制人将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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