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现将报告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统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本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重大变化。
三、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募集资金、对外担保、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对外担保、投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
2. 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
3.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4.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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