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炜)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日常还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的全面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会计与财税系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联盟副理事长、湖北省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秘书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首批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财务报表分析》的负责人。2019 年 1 月至今任汉口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外部监事兼监督委员会主任,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武汉爱立方
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千里马机械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湖北毅兴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52)独立董事、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参会期间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4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先后担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本人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9日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本人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9日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三)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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