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周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子泉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68 人,所持股份 438,836,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739%,其中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 561 人,所持股份29,185,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5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411,895,77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46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559 人,代表股份26,940,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14%。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434,024,349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34%;4,475,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8%;336,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24,373,37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7%;4,475,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343%;336,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钟晓敏、何子楹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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