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的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王萍,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浙江国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凡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华瓷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智汇钱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汉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全部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本人对提名/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等相关议案,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3、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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