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 4 月
目录
前言......2
一、重要声明......2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2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3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3
五、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5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整改......16
七、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6
八、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7
前言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健全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
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
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在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定期评价其有效性。董事会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结论和出具报告,并对内控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业务、事项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评价方法: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
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清佐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佐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佐力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三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德清泰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和浙江佐力医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业务层面的财务报告、全面预算、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生产质量与成本费用、合同管理、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担保业务、研究与开发、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包括核心技术)、信息系统和采购与付款。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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