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的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朱建,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尚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在会议中,本人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管年度履职情况及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人对相关方案进行了详细审核,确保激励机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通过深入分析公司经营目标、行业薪酬水平以及个人绩效等因素,本人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了专业意见,为公司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持。
3、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 2 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项,本人对提名对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本人结合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和素质,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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