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民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分别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尤飞锋先生、段伟东先生、鲜丹先生、陈学通先生、张其斌先生、陈贤品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提名尤飞锋先生、段伟东先生、鲜丹先生、陈学通先生、张其斌先生、陈贤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翔宇女士、董小锋先生、王洪涛先生均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陈翔宇女士、董小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王洪涛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陈翔宇女士、董小锋先生、王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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