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 300179 证券简称: 四方达 公告编号: 2025-031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 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9:25、 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 第十大街109号四方达
四楼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方海江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49 人, 代表公司股
份 173,378,73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120%。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2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56,773,93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2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41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6,604,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94%。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 245 人, 代表公司股份 27,311,06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70%。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人, 代
表公司股份 10,706,26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76%; 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241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6,604,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394%。
3、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德恒(郑
州)律师事务所委派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3,142,33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7%; 反对 192,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7%; 弃权 44,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7,074,66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 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4%; 反对
19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30%; 弃权 44,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26%。
表决结果:通过。
除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外,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中进行了述职。3
( 二) 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3,144,03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6%; 反对 182,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52,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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