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保障总裁行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具有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 2 年以上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公司所属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裁,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实行合同制。副总裁经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裁可以列席董事会议。
第七条 公司解聘公司总裁,必须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的意向和理由。
第八条 总裁因故辞职,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公司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工作交接。
第九条 总裁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等情况。
第十条 总裁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副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在副总裁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二)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裁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裁;
(四)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裁建议的权利;
(五)办理总裁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总裁工作机构
(一)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应设置人事、财务、总裁办、IT、法务等职能部门。
(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可设置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等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公司总裁办公会受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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