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作、管理及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下属子公司印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或行政部门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协议、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申报材料等。
(三)财务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对外代表公司使用。
(六)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等。
(七)除法律规定不适用的范围之外,电子章的适用等同于实体印章。
(八)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公司法务部门与总裁办共同负责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
(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章、法人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财务总监应明确财务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责任人。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四)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申请部门印章时,须通过印章刻制申请流程,详细说明刻制原因、印章 名称、类型、规格、样式等。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印章刻制手续。
第七条 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擅自私刻上述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 一经发现,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相 关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八条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由公司指定部门进行保管,部门负责人应指定
印章专管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公司应建立印章专管人员档案, 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第九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
使用台账,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相应印章管理部门报告,并 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如遗失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 等必须登报声明。
第十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印章专管人员将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
负责,对因印章不当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须追究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部
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保管同时办好交接手续,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 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印章专管人员离职,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照本管理制
度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的用印申请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
第十三条 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废止印章或印章遗失的,印章保管人应提交审批流程,经批
准后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停用或缴销手续。印章作废后,印章保管人应立即封存印章,停止使用,并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五条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公司各部门如需用章,
依据以下审批流程办理: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用章人通过线上印章使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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