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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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41000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特科技”或“发行人”)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出具如下回复。
我们对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分别为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60 号、中兴华审字(2024)第 410282 号和中兴华审字(2025)第 410096 号。
我们尚未对发行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或审阅报告,仅针对本次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实施检查、分析专项核查程序。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募投泰国基地项目预测毛利率 17.52%,显著高于报告期内总体毛利率。发行人认为,泰国基地将承接部分国内转移订单,主要来自于肇庆鸿特的出口订单,因此,在进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主要参考了2024 年肇庆鸿特外销业务毛利率 15.69%来确定。根据披露信息,肇庆鸿特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仅为 10.95%,2024 年为肇庆鸿特毛利率最高的一年(其他年 7%-13%之间)。请发行人结合以上情况补充说明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泰国基地项目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
泰国基地项目主要以承接福特汽车、克莱斯勒、康明斯、台达电子等出口订单为主,且主要为传统燃油车压铸件;同时,国内拟转移至泰国基地的存量订单主要来自于肇庆鸿特的出口订单。因此,在进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主要参考了2024年肇庆鸿特外销业务毛利率15.69%来确定,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泰国基地项目预测毛利率 17.52%的计算口径与肇庆鸿特外销业务毛
利率的计算口径不同
1、泰国基地项目预测毛利率 17.52%包含了废料销售内容,而肇庆鸿特外销业务毛利率仅为外销产品毛利率
泰国基地项目达产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55,789.71 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 54,570.83 万元,废料销售收入 1,218.87 万元。由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投入的铝料等成本已全部归集到铝合金压铸件产成品中,故铝屑等废料无需参与生产成本分配,即废料销售毛利率为 100%。扣除废料收入影响后,泰国基地项目产品销售毛利率为 15.68%,与 2024 年肇庆鸿特外销产品毛利率 15.69%基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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