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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6 20:32:11 股吧网页版
鸿特科技: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二〇二六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特科技”或“发行人”)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出具如下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配股说明书、问询函回复及其他申请文 楷体加粗
件的修改、补充披露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 27
问题 3 ...... 58
其他问题 ...... 97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 2011 年首发上市时的控股股东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2017 年 10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由万和集团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博投资),万和集团仍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卢楚隆兄弟三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2019 年 1 月,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生集团)全资子公司向硕博投资增资 25 亿元,从而取得硕博投资 62.5%的股权,增资完成后硕博投资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生集团董事长唐军成为发行人新的实际控制人。2019 年 3 月,唐军因其控制的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22 年 12 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派生集团罚金 16.1 亿元,判处唐军有期徒刑 20 年;在此过程中,唐军、硕博投资、派生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相继被轮候冻结。2024 年 10 月,硕博投资、唐军、派生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百邦合)竞得唐军及硕博投资所持公司 25.10%股权,支付价款共计 4.71 亿元,发行人控股股东由硕博投资变更为广东百邦合,实际控制人由唐军变更为卢宇轩。广东百邦合成立于 2024 年 8 月,截至目前,广东百邦合已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针对本次配股,广东百邦合已出具全额认购其配售股份承诺。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中,张林、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 26 号)、四川国鹏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名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

2019 年 4 月至今,发行人董事长一直为卢楚隆,卢宇轩为卢楚隆之子。2023
年 1 月,卢宇轩为成为发行人总经理;2024 年 10 月,卢宇轩辞去发行人总经理
职务;2025 年 2 月,卢宇轩再次担任发行人总经理职务。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2024 年由新设立的广东百邦合受让唐军、硕博投资股份并取得发行人控制权的主要考虑,受让股份资金的具体来源,与万和集团是否存在资金借贷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2)结合卢楚隆与卢宇轩为父子关系、卢楚隆为发行人首发上市时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近五
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定依据的充分与合理性,未将卢楚隆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卢宇轩是否能有效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3)万和集团、卢楚隆最近三年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刑事犯罪、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是否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4)报告期内原实际控制人唐军被采取强制措施、发行人控制权变更等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内部管理、银行借贷渠道等方面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影响本次配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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