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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1:19:50 股吧网页版
ST朗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宁,本科学历,律师。2005年至今任山东崇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6月至2016年2月、2021年3月18日至2024年5月20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24年5月20日,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管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公司治理合法合规。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会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薪酬体系,按照绩效评价情况、所负责的工作范围等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估、审核,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出售优世联合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机对公司工厂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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