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博文,法国IAE高等商学院商科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金融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部制度处、银河证券投行部研究员、联保投资集团董事及行政中心总经理、洪泰基金合伙人。自2018年9月起任艺咖(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全国金融青联第二届委员,天使联合会常务理事,同时也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武汉大学、中关村天使成长营、清华创业营、AA加速器、贵州茅台集团等机构的导师或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5月20日,本人被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公司治理合法合规。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会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薪酬体系,按照绩效评价情况、所负责的工作范围等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估、审核,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掌握 2024 年半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对半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要求。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机对公司工厂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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