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元力股份(300174)披露拟收购实控人妹妹旗下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称“同晟股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事项,11月27日晚间公司公布进展并披露草案。
据公告,元力股份拟筹划收购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控制权事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元力股份表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草案显示,元力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11名交易对方购买同晟股份100%的股权,同时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为4.71亿元。
资料显示,本次重组前元力股份是一家横跨活性炭、硅酸钠、二氧化硅等业务领域的企业集团。活性炭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同时公司也生产、销售硅酸钠和二氧化硅产品,硅酸钠和二氧化硅是公司未来重要战略业务布局和新的业绩增长点。
而同晟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二氧化硅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产品广泛应用于橡胶、蓄电池PE隔板、牙膏、饲料添加剂、涂料等多个下游领域。
元力股份表示,本次重组完成后,通过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双方能够进一步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助于加快公司在二氧化硅领域的战略业务布局,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本次重组将有助于减少元力股份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提高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
据公告,同晟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卢元方、陈家茂。元力股份实际控制人卢元健与卢元方为兄妹关系。
硅酸钠是沉淀法生产二氧化硅的半成品,出于产能受限、设备维修等原因,同晟股份需要对外采购硅酸钠。2023年和2024年元力股份分别向同晟股份销售硅酸钠511.90万元和1,235.36万元,上述交易构成经常性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元力股份总股本364,210,36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合计持有公司22.6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卢元健、王延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两人将合计持有公司22.42%的股份。

草案显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承诺同晟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2026年至2028年)的承诺净利润累积达到1.57亿元。其中,2026年承诺净利润达到5000万元,2026年至2027年承诺净利润累计达到1.0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晟股份为一家2023年挂牌的新三板公司(证券代码:874296.NQ),目前总市值4.15亿元。
另一边,元力股份今年以来净利润下滑,最新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4.08亿元,同比微增0.82%;净利润为1.725亿元,同比下滑近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