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定,2025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 2: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5 年 6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 8 号 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时间、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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