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文件编号 FOET-006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页码/页数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如委员人数不足 3 名,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协助审
文件编号 FOET-006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页码/页数 2/5
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审查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建立举报机制,关注和公开处理公司员工和客户、供应商、投资者以及社会媒体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质疑和投诉举报;
(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八)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
(一)有权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会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定期取得公司内外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特别审计,提供有关工作或咨询报告,也可以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取
文件编号 FOET-006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页码/页数 3/5
得有关法律咨询意见。
(二)有权取得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重要投资事项报告、重要的合同与协议等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一切资料。
(三)有权走访外部审计与咨询机构、重要客户与供应商、重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开展专项调查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