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司农审字[2025]2400743002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俞健业、刘火旺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东方”)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福能东方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能东方,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1 及附注七、44 所述,由于营业收入是福能东方关键业绩指
标之一,且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相关验收单据,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不同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订单)、发票、送货单、签收单、结算单、客户送货及安装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4)对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判断本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对主要客户进行背景了解,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6)在抽样的基础上,就本期账上记录的交易及余额信息向客户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测试;
(7)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交易,核对销售合同(订单)、发票、结算单及验收报告等资料,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检查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存货核算及减值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7 及附注七、8 所述,福能东方存货金额较大,且存货跌价的
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我们将其评估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核算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对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
(2)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储存状况;重点关注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3)分析存货余额的变动及周转率;取得发出商品清单,检查销售合同、仓库出库单及对应合同的回款情况;
(4)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发出商品数量及其对应销售合同金额执行函证;
(5)获取并且评价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假设和方法,通过比较同类产品最近销售单价、历史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关键参数,检查分析管理层估计的合理性;
(6)取得存货的期末库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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