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6,000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9,000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为“良好”,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10,000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综上,共计作废 435,000 股限制性股票。
3、经核查,拟归属股份的 258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258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6,593,000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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