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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40:19 股吧网页版
汉得信息: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对公司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董事会的组织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内部控制规定的要求(以下合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修订、补充并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合理保证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
率,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稳步实现。现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8、合理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五、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议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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